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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星海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1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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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技巧,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名称、拟招生人数、研究方向与考试科目

见附件

三、学制

三年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研究生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缴费、现场确认和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5 年 10 月 10 日—2015 年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27 日(每天 9:00-22:00)。

 2.请考生自行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 ,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办和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院的招生简章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网上缴费:我院报名费一律采用网上缴费方式。

 1.缴费时间:2015 年 10 月 10 日-2015 年 10 月 31 日

2.缴费网址:www.xhzsb.com(缴费后一律不退还)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 年 11 月 9 日—2015 年 11 月 12 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须本人到我院大学城校区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院研究生部办理网报信息核对确认手续。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我院按规定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我院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1.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全国统考)与复试(专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 1.初试日期: 2015 年 12 月 26 日-12 月 27 日(全国统考) ; 2.复试日期: 2016 年 4 月上旬,具体日期以网上(http://yjs.xhzsb.com)通知为准;

 (二)考试地点凡报考我院考生,初试与复试均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进行,外地不设考点。

(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凭自行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才能参加所有考试 1.初试准考证:2015 年 12 月 14 日-2015 年 12 月 27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全国统考《准考证》,其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复试准考证:届时考生可登陆我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xhzsb.com)查询复试名单,并按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我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其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日语任选一种)须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我院不开设日语课程)

 2.其他专业基础课(技术理论、音乐学基础)及复试考试内容详见附件一。

3.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非音乐类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视唱练耳(含听写、视唱两部分)与器乐演奏(自备练习曲、乐曲各一首,需背谱演奏)。

 七、复试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 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

 2. 初试外语、政治、总分(外语、政治、业务一、业务二四科之和)需分别达到当年国家下达的分数线,业务一、业务二需达到学院划定的分数线;

 3. 凡在行内公认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得主要名次的考生,可作为拔尖人才进入破格复试;其他需破格复试者, 应属于学院当前学科发展急需重点扶持或政策倾斜的专业方向,并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二)复试方案:国家下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后在我院研究生部网发布(http://yjs.xhzsb.com)

(三)复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

(四)体检:考生办理复试手续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 (含)以上医院体检结果。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按德、智、体全面发展原则,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统考科目成绩及总分不低于国家分数线,业务一、业务二需达到学院划定的分数线;按复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往低顺次录取;

 3.若复试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分成绩排名;

4.专业特别突出,初试成绩未达到分数线者可在名额允许的前提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破格录取;

 5.录取总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6.在录取阶段, “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将由院招生委员会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及专业需求进行调配;

 7.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经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录取类别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九、入学

1.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我院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 十、学习费用及待遇

1.学费:8000 元/年(参见粤价〔2013〕294 号文)。

2.奖学金、助学金以招生当年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在读期间,可申请参加我院与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音乐学院的合作培养硕士项目(CPMP) ,考核通过者可赴美学习,成绩优秀并达到相关要求者可获我院与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音乐学院的双重硕士学位。

十一、其他

1.招生信息如有政策性变动,将在我院研究生部网(http://yjs.xhzsb.com)及时发布。

 2.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其他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3.以上或其他相关信息可登录网址查询(http://yjs.xhzsb.com)。

 4.本招生简章由我院研招办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地址及电话

1.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 398 号星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510006

2.联系电话: 020-39363999; 020-3936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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