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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学费5.4万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中山大学 发布日期:201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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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共有法律硕士(J.M)、公共卫生硕士(MPH)、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含15个专业领域)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招生计划见附表1。
    二、报名条件
    1、法律硕士(J.M)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2、公共管理硕士(MPA)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3、教育硕士(Ed.M)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4、会计硕士(MPAcc)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5、公共卫生硕士(MPH)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6、工程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7、符合以上各专业类别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获得所在单位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的报考推荐。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部门人员以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还须获得省级主管部门的报考推荐。
    三、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1、各招生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参考书目见附表2和附表3。
    2、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及会计硕士(MPAcc)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和2门联考科目,教育硕士(Ed.M)的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2门联考科目和1门学校自命题的专业课考试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学校自命题的教育硕士专业课的笔试及政治理论科目的考核由学校自行组织,在复试阶段进行。
    3、工程硕士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考生在第一阶段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对于“GCT”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学校确定的“GCT”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及综合能力的面试。
    4、全国联考科目考试于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学校自行组织的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核、教育硕士的专业课笔试、工程硕士的第二阶段考试等)将于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15年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登录到指定的网站填交报名信息、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联考科目每人每科80元),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招生单位网上审核考生照片,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广东省设有3个现场确认点: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海丽文体中心、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二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文科楼H3-101(北校门进入右转约300米处)。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缴交报名考试费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者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件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2015年10月8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现场确认点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3.准考证发放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省学位办和招生单位均不再向考生另行邮寄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通知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前,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时,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若在学信网无法办成备案表的,需提前做好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审。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证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办理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约需2个月时间,请相关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的具体程序将于2015年12月下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六、录取
    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即录取当年有效)。
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含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法律硕士录取非政法系统考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公共管理硕士(MPA)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工程硕士总人数的10%。在水利工程、地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1.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请查阅我校各招生院系发布的招生简介或向相关院系咨询。
    2.学制三年,在职不脱产学习, 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假期,上课地点在中山大学南校区或东校区。具体的上课时间、地点,请查阅我校各招生院系发布的招生简介或向相关招生院系咨询。
    3.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相应类别的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
    1、“软件工程” 工程硕士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0元人民币,总学费为40000元人民币,按3学年收取,第一、二学年分别收取16000元,第三学年收取8000元。其他专业学位的学费均按3学年收取,各招生类别、领域的学费标准见附表1。
    2、学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档案关系留原工作单位,我校不负责其工资、医疗等福利待遇,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其他相关费用(如教材费、资料费等)由招生院系按成本收取。
    九、其他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
    2、为及时了解专业学位招生、考试信息,请考生留意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d/index.htm)和各招生院系的网页。
    3、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113696、84111686。各招生院系的咨询电话见附表4。
附件: 中山大学2015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相关附件.doc

  推荐阅读: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MJ招生院校、学费及招生人数限额78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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