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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会计硕士MPACC招生简章招10人
作者:零点启航教育 来源:合肥工业大学 发布日期:201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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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说明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
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学校有3 个国家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8 个省级重点学科;有1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9 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硕士、博士导师1200 多人;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1800 余人。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15 年计划招收学术型、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合计2600 名(含推荐免试生,且具体计划数以
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领域:我校有110 个(含自主设置)硕士学位学科和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包括金融硕士、资
产评估硕士、法学硕士、翻译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涵盖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等25 个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等11 种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录取方式:2015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将按照“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考生身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 年11
月14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2015 年9 月1 日)或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
学力的人员,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领域外,报考我校其他学科和专业领域的考生,须英语通过国家四级(成绩为425 分以上);且还应有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证书(排名前2 位)或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与本学科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他报考附加条件同上面第3 点);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或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 年或5 年以上工
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或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3 -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 年或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
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 年或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七)我校各专业、领域(除MBA、MP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根据2015
年教育部文件规定,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涉及其他报考情况、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三、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4 年10 月10 日至31 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4 年11 月10 至14 日
3.考试时间:2015 年1 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
四、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 元/年(MBA、MPA、金融硕士等专业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培养
费收费标准为准)。
2.奖助政策: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MBA/MPA 研究生除外),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三助”工作者,全部享受0.72 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 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 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 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4 -
五、特别说明
1.现场信息确认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其中,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者,还需提供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科研证书或已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2.报考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00)的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考点必须选择合肥工业大学(考点代码:3459)。
3.2015 年我校20 个单独考试计划(实际计划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分配情况: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1 个;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1 个;计算机与信息学院1 个;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1 个;建
筑与艺术学院1 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 的工科专业和领域);管理学院8 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
08 的工科专业和领域);马克思主义学院2 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为010108、030500 的专业);数学学院1 个;外国语学院2 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502 的专业);经济学院2 个(仅限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202 的专业)。(其他学院所属专业一律不招收单独考试生)
4.2015 年我校宣城校区、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原合锻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单列计
划招生,其录取标准、奖助政策、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合肥工业大学其他学院完全一致。另,宣城校区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宣城校区。
5.目录中专业代码前标注有“▲”,表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名称前标注有“★”,表明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
科、专业。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59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 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203 室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09
电话:(0551)62901228 传真:(0551)62904923
E-mail:hgdyzb@hfut.edu.cn 网址:http://yjszs.hf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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