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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电子科大MBA招生简章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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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本版本仅供参考,如与2012年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
  二、重要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9月-10月每天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4日,具体安排请查阅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idian.edu.cn。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月,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2012年1月××日(待定),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以上涉及的具体日期及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三、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英语(科目代码201、204)、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1)、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408)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考试听力在复试中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8月3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
  ① 已进修完6门或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
  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2012年8月3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的考生,研究生毕业后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毕业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 
  6.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强军计划考生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报考前须与各大军区/兵种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
  (三)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体检,并须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报名手续   1.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络报名号。
  2.现场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
  3.报名时先缴纳报名费,摄像,打印报名信息表,仔细核对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妥善保存,复试时请携带此信息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5.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强军计划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考点,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责任考生自负。
  六、复试   1.2012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参加成人高考统一录取的成教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2门,我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定向生与委培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书。
  八、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说明   1.2012年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将“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统筹安排工作。
  2.我校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或推荐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其管理、待遇等与学术型研究生相同。
  3.从2010年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和软件工程除外)已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一视同仁,同等待遇。
  九、注意事项:   1.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2012年我校各学科(专业)计划招收各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000名(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于2012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11年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教育部学历审核结果为“无匹配”的考生,须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后方可参加复试,被我校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6.我校不接收下列考生报考:
  (1)大学三年级本科生及以下考生;
  (2)未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
  7.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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